2014年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推进考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结合我省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考试大纲。
第二条 本考试大纲是2014年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的内容,紧密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要求,强调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和保证整体素质的原则,命制试题体现普适性,侧重能力素质导向,重点测量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二章 公共科目测试方式及基本规范
第四条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人员,公共科目的笔试为《基本素质测试A》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两项;报考工勤岗位的人员,公共科目笔试为《基本素质测试B》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B》两项。
第五条 A、B卷的内容、难度和结构比例各不相同,将根据岗位特点以及岗位对报考者知识和能力素质的不同要求而确定和命制。
第六条 公共科目测试方式与基本规范:
两项科目的测试方式均为笔试,实行闭卷考试。
《基本素质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90分钟,主要采用客观题型。
《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主要采用主观题型。
客观性试题的题型包括:判断题、选择题等。
主观性试题的题型包括:辨析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应用公文写作、材料作文等。
第三章 公共科目测评要素及主要内容
第七条 公共科目笔试的测评要素:
《基本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具备的基本素质。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人员,主要测试要素为:政治理论素养、公共管理知识素养、法律知识素养、文字阅读理解和资料分析素养、计算机知识及应用素养、公务礼仪素养、职业道德规范素养、英语基础素养等。
报考工勤岗位的人员主要测试要素为:职业道德素养、法律法纪素养、财经知识素养、服务理念素养、行为规范素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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