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教师招聘考什么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
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人才若干规定》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人才引进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引进硕士以上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以及其他紧缺急需的人才,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适当简化公开招聘的程序。事业单位以及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人才引进的资格条件,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选聘。要准确理解人才引进的内涵,凡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人才流动不得作为人才引进;对曾在我市工作后流动外出的人才,离开满两年后方可作为人才引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不受生源和户籍的限制。
二、认真执行人才引进计划。为增强人才引进的科学性、针对性,每年年末,事业单位须依据发展需要提出下一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引进计划经核准确认后,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超计划进人,如有增减变化、专业调整须出具书面报告予以说明,待核准后方可实施。未申报计划或计划调整未经核准的,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受理。
三、努力提高人才引进质量。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认真分析招聘岗位的用人要求和特点,坚持按需引进、专业对口,积极引进海外高端人才、成熟型人才和专业技术业绩突出的人才,原则上要以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为主,努力提高所引人才的层次和质量。今后,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且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切实规范人才引进程序。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一般按照申报引进计划、发布公告、资格审核、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报批、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坚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其中,人才引进计划经核准后,须通过组织、人社部门指定的网站发布人才引进公告,根据需要也可以同时在国内外其他网站或媒体上发布信息。报名结束后,应在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由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采取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方能办理报批手续。
五、严肃人才招聘工作纪律。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发[2011]46号文件规定,组织、人社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制定、核准备案、考试指导和监督检查等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主动接受上级指导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政策,严肃进人纪律。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对违反招聘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的人员予以追究责任,确保人才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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