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0人公告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示范校,先后获得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院等荣誉称号。先后当选为全国高职院校 校企一体化 创新联盟永久秘书处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等。现占地839亩,建筑面积26.3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5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05亿元。设有8个系,3个二级学院,18个研究所;建有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研究院、1个省级机械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个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和26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建有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29门。现有招生专业37个,面向13个省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和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组织形式【岗位表|职位表】
招聘工作采取与省里同步笔试,与莱芜市事业招聘同步组织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录取聘用的组织形式。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公务员身份报考的,除满足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截止到2017年2月13日,报考人员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等。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9:00-2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2月13日11:00-2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莱芜市人民政府网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2月13日11:00-2月17日16:00
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学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学校提供咨询服务,具体联系方式请查看《2017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2月13日11:00-2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立即下载打印《2017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于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学校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2月18日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于2017年2月19日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岗位的考生,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组织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