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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兰陵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372人公告

来源:互联网 2017-02-04 16:02

根据事业单位用人计划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7年兰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3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40周岁以下;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7年2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中央、省实施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 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9、定向招聘岗位:中央、省实施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 三支一扶 计划和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6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临沂市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兰陵县所属安置地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除乡镇普通教师类岗位外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乡镇普通教师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由兰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月5日9:00 8日16:00。

现场初审时间:2月6日9:00 9日16:00。

现场初审地点:兰陵县实验中学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栏目和兰陵教育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现场初审通过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现场初审通过,不能更改。现场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应聘人员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初审,不允许他人代替现场初审。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中央、省实施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 三支一扶 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户口簿;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 三支一扶 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 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兰陵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咨询电话:13791537186;0539-5230961。

应聘人员通过现场初审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初审结果。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要在2月6日9:00 2月10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7年兰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3月15日-19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7年2月6日 10日,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现场初审地点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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