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5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学、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水平,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校概况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设有矿业与环境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地质与测绘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财经与贸易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教学院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体育与国防教学部等3个教学部,现开设有9个专业大类的50个高职专科专业,专业主要包括:工程测量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矿开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装饰装潢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计算机应用与维护等。学校现有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12000余人,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176人,成人教育学生3000余人,非全日制成人学历教育学生和各类培训学员8500余人。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博士、副高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正高或省部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属特殊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再适当放宽年龄;非专任教师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
6.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或工作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7.具备《2017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列出的招聘条件;
8.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和方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学校按照 自愿报名、公开竞争 的原则,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报名
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请下载《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如实填报后,根据所报岗位将自荐材料整理成压缩文件,将其命名为 应聘院系或部门+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最高学历学位 发至二级用人部门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标题以 应聘院系或部门+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最高学历学位 的方式命名。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2月17日止。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联系人:李国强 刘奕岑 电话:023-61065910,023-61065931
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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