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丹阳市教育系统部分学校招聘教师3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阳市教育局决定,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教师。
一、报考条件、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备良好的品行;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教育系统部分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本次招聘,丹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9日-2017年2月13日。
2.报名手续和材料:应聘人员必须提交下列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相应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相关证明材料。
④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⑤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丹阳市教育系统部分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
①现场报名:提供各类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2017年2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为:江苏省丹阳高级中学文昌楼五楼会议室。
②邮寄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dz70xq@163.com。同时邮寄相关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各类报名材料的原件。
邮寄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新民西路138号,江苏省丹阳高级中学党政办公室。邮编:212300。
4.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报名所需材料进行初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入围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5.岗位核减、取消。报名截止后,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汇总填写《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表》,报丹阳市人社局审核备案。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丹阳人才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对象,于2017年2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江苏省丹阳高级中学文昌楼五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方法
招聘考试委托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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