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教育局教师招聘33名公告
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集中面向社会公开考聘156名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3年下半年内江市威远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和申请加分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3年12月15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聘单位及考聘人数。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并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必须符合考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照片审核:县人社部门、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照片质量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者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12月15日24:00时前)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将不能选择其他岗位再进行报名。对照片审核合格的人员,县人社部门、主管部门须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审查和考察使用。
5、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科50元人民币。报考者务于2013年12月17日24:00时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每人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民币。
6、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笔试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4日(1月4日截止到24:00时止)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联系电话:0832-8243618)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采取专业科目笔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委托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面试在威远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整个考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考聘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其中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一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以《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综合知识 考试复习大纲》为准;《教育公共基础》考试范围以川人社发〔2012〕145号文件即《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是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与“折后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构成“考试总成绩”,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进行折合。具体计算方式见“考试总成绩计算”)加分政策,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川人社发〔2012〕406号文件)享受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3年12月18日至12月30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交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联系电话:0832-8243618),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加分。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4年1月5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具体时间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布。
7、笔试查分:需查分者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三日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共科目查分)登记。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其中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说课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方案:面试在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资格审查:由县人社部门、考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三日内(工作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其中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系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联系电话:0832-8243618)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即日起三日内(工作时间)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上已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本类全县事业单位考聘职位中(指教师专业职位、卫生专业职位、其他专业职位),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职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内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其中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计算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实际报名缴费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核环节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核
考核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县组织、人社部门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报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县组织、人社部门确定拟补充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县考聘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其中两个及以上条件相同的岗位以考生笔试和面试后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职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文件规定,与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定三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如实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承诺在威远县新考聘岗位上服务工作年限须满三周年后,方可申请办理流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考聘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持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函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三年内不得参加人事招聘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干部股:0832-8237011
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0832-8243618
威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2-8241629
十一、本考聘公告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237011、8241629)。
特此公告
2013年下半年内江市威远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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