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黔招考成〔2013〕18号
各有关考点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程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2年。我省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
考试科目:
实习指导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的科目三即“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暂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的科目三即“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必要时进行笔试。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贵州省内(指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贵州省)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自《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下发之日起,已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两科合格证书者,在2015年前(含2015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可按原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重新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对仅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单科合格证书者,可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省统一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并在2015年(含2015年)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单科合格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重新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四、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五、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1月6日-12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1月11-13日
(三)报名流程: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考生在2014年1月6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现场确认。
第三步: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考区是考生进行现场确的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2.现场确认
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到所选考区报名确认点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签字确认和缴费等事宜。现场确认时,报名确认点将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要仔细校对,无误后签名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确认点工作人员在考生签字确认信息和完成缴费后要在考务管理系统上进行“报名审核通过确认”操作,否则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六、考生准考证获取
(一)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号。
(二)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2014年3月10日-16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七、试卷申报
各中心考点应在2月14日前,将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申报表(附件1)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成招处。试卷申报表是申报和领取试卷的唯一依据,各中心考点务必详细、准确填写。
八、考务管理系统
各中心考点统一使用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相关考务工作,网址: http:// kaowu.ntce.cn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考场编排、数据采集、汇总等工作均须在该系统上完成。各中心考点若考务管理人员发生变化,需重新申请考务管理系统管理用户的,请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用户申请表”(附件2)传真到省招生考试院成招处办理。
九、收费标准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笔试60元/每科。
省招生考试院成招处联系电话:0851-5952119、0851-5951499,传真:0851-5952119、5959665。
附件:
1.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卷申报表.rar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用户申请表.rar
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应急通讯表.rar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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