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阜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70人公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和《阜新市教师管理规定》以及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促进中小学公开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市教育局直属15所学校共招聘教师70人,详见《2015年阜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2周岁之间至1997年7月20日期期间出生);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已纳入特岗计划、但服务期未满的教师,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在民办教育机构和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未解除人事关系和劳动协议的人员须征得报考者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承诺书方可报考,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三、报考程序
信息查询
公开招聘教师的信息可通过阜新教育网:http://www.fxedu.com.cn。
并注意查询报名考试期间的补充信息。报名咨询电话: 0418-6010055。
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教师采取诚信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24日,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报考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有其他要求的职位还要提供相关证件,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同时,还要携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1份。报名时需交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120元。
领取准考证时间:7月28日上午9:00
注意事项
1. 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招聘职位,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招聘岗位对心理咨询师、教师资格证等专业技术证书有明确规定的,其相关证书应于2015年7月20日之前取得。2015届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之前,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出具详细说明材料。
3.报考人员要认真对照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否完全一致,不完全一致的请不要申请报考。
4.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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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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