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武汉江夏区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5名辅导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满足学院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核准,我院2015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5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或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或其他条件特别者,可适当放宽;
专业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同或相关者优先,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等专业优先;
男性优先,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报名
报名应聘需提交以下材料: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免冠1寸近照和生活照各1张并附电子相片文件;
个人简历;
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应聘人员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cjgyrsc@sina.com。报名期限:2015年7月18-31日。其中,7月27-31日在学院人事处接受现场报名。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笔试
2015年8月8日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2015年度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执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博士免笔试,直接以满分进入面试。
面试
笔试完成后,依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经省人社厅备案后,可进入面试。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文件执行。面试前需提供应聘材料的原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及体检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公示、备案审批及聘用
学院成立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查笔试、面试及体检结果。符合要求的优胜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人事处将备案报审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可能出现的递补情况、公示及处理结果等材料,一并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备案审批。收到省人社厅审批文件后,学院人事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次聘用人员均享受我院事业单位编制。
三、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9号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430212
联系电话:人事处 027 87933393、87933390
监督电话:监察处 027 87933225
传真:027-87933366
原标题:201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招聘报名表.doc
人事处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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