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集体办幼儿园教师招聘56人公告
为发展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加强集体办幼儿园办幼儿园,下同)教师招聘网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保教质量,根据《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5年厦门市翔安区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办法予以公布。
一、岗位要求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政历清白。
岗位条件
幼儿园代课教师:优先招聘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若以上条件当年未招满,则需满足: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弹、唱、跳、画四项技能;年龄30周岁以下;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二、工资待遇
参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人员核定
根据各片区集体办幼儿园事业计划进行人员核定,共招聘教师56人。具体人员情况如下:
1.大嶝中心幼儿园片区:2人
2.新店第一中心幼儿园片区:8人
3.新店第二中心幼儿园片区:5人
4.马巷第一中心幼儿园片区:10人
5.马巷第二中心幼儿园片区:9人
6.内厝中心幼儿园片区:11人
7.新圩中心幼儿园片区:11人
四、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
2.报名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实验幼儿园
3.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填写报名表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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