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鹤壁市直学校教师招聘50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鹤壁市2015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二、报考条件
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高中、初中招聘岗位者,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招聘岗位者,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8、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岗位者,要求报考专业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学科相一致;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专业者,要求所学专业为特殊教育;
9、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
三、报名及要求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由本人现场报名,并现场照相。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至7月16日。
报名地点:鹤壁市淇滨小学。
报名时需持下列证件材料
1、《鹤壁市2015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
5、就业报到证。
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有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情况将于2015年7月17日上午10:00在鹤壁教育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取消招聘岗位需重新改报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重新改报其他岗位。不具备报考其他岗位条件或不愿重新改报的,退还所缴费用。逾期不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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