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特岗教师待遇及优惠政策
特岗教师待遇及优惠政策
1.特岗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并享受相应的社会待遇。特岗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2015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年人均2.8万元。特岗教师的档案、户口等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且在有空缺岗位办理入编,落实工作岗位,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特岗教师,设岗县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3.特岗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和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注】文章来源于2015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更多特岗政策请查看教师招聘网特岗教师网-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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