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南阳市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20人公告
为推动全市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市委巡察机构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面向县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名。
面向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选调范围
1. 职位1:县区在编在岗,且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科员。
2. 职位2:市直机关在编在岗,且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副科级及以下人员。
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报考职位1的限各县区的科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报考职位2的限市直机关的副科级及以下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副科级干部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有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要给予支持。
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至7月14日。
报名地点:南阳宾馆2号楼109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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