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南城县普通高中招聘8名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公告(面向社会)
为了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加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高中教育发展,经县政府批准,我县高中学段面向社会招聘部属师范院校以及江西师范大学等省级师范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南城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吴薇任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局长欧阳建民、县监察局局长李应林、县教育局局长王水平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编委办、南城一中、南城二中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王水平兼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经县编办核定,本次共招聘8人,其中:
南城一中6人,即:语文1人、英语2人、物理1人、生物1人、历史1人。
南城二中2人,即:数学1人、语文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参加非法组织的。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
2.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且专业对口。
3.具备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及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17日
2.报名地点:南城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①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是应届毕业生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②报名登记表1份并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编办及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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