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榆林市事业单位招聘73人公告(教师)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市教育局和高新区管委会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73名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 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7.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15年榆林市教育局和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的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资格条件以榆林市教师招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本次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 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 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 服务基层项目 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
在榆林市人民政府网、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和榆林人事人才信息网发布公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一览表。
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
报名时间:7月8日 7月15日;
资格初审时间:7月8日 7月16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电子照片。由各主管部门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时间:7月8日 7月17日。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7月15日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考务费50元,由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付。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于7月17日8时至18时向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申请减免考务费。
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根据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开考比例为1:5。未达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招聘计划核销的,考务费由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负责退还应聘人员。
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22日9︰00-7月24日11︰00。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下载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本次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
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 笔试:笔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及地点:7月25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试分值: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笔试设置统一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笔试最低分数线为所在岗位实际参加考试考生的平均分。
笔试测试范围为:
A、科学岗位:小学《科学》教材知识占30%,高中教材《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知识各占1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占30%。
B、其他学科岗位:本学科高中教材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占30%。
成绩查询:笔试最低分数线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可以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2. 资格复审: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的资格复审,由各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3. 面试: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
考试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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