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泰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招聘23人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泰宁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及招聘计划,进行补充招聘,余缺岗位有乡镇初中教师5名、乡镇小学教师6名,城区幼儿园教师5名、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7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第一轮没被招聘录用的考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3.专业对口,,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已就业者其就业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精神病史的;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8.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中小学、城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学历。乡镇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可放宽为部分成人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
9、报名者参加我县面试,其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
10、符合泰宁县2015年补充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各项条件。
二、报名
参加补充招聘人员可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5年7月4日~7月10日,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
三、面试
面试按《泰宁县2015年补充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面试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598-7838419 监督电话0598-7832268
原标题:泰宁县教育局2015年补充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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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泰宁县补充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015年泰宁县补充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面试工作方案
泰宁县教育局
201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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