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厦门市莲龙小学补充非编人员招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莲龙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语文教师:承担小学语文教学任务及班主任工作。
二、招聘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性别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具备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大专及以上学历;
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5年6 月 29 日在思明教育网和莲龙小学外网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间:
2015 年7月8 日至7 月 9 日
4.报名地点:
厦门市莲龙小学。
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13860197175
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莲龙小学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思明教育网和莲龙小学外网。审查未通过的,由莲龙小学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延长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若报名人数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区教育系统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放宽招聘条件重新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若比例仍不足3:1的,原则上应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区教育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思明教育网和莲龙小学外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由莲龙小学发给笔试准考证。
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法。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思明教育网和莲龙小学外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莲龙小学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莲龙小学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由莲龙小学发布在思明教育网和莲龙小学外网。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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