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代理招聘3人公告
根据我院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在资格审核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招聘岗位要求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 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以上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我院网页、漳州人事人才网公布。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地点: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25日 2015年6月30日上班时间到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10号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报名。
2、报名需携带材料:⑴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个人简历 ⑷报名表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审阶段,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审核结果为准。
四、考试方式
1、考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聘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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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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