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陆良县教育系统城区学校考试选调6名教师公告
按照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陆良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试行办法 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陆良县城区学校教学实际,公开选调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保密、回避、接受监督的原则;
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 选调岗位和名额
中枢镇中心学校所辖小学:小学语文教师3名,小学数学教师3名。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符合公开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陆良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和属陆良生源或符合解决夫妻分居、照顾父母条件的县外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
四、选调的资格条件
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履职能力,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具有胜任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资格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陆良县教育系统城区学校2015年选调教师
计划表》。
五、选调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调。
六、选调程序
信息发布
《公开选调公告》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开发布。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 2015年7 月3日。
2、报名地点:陆良县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报。
4、根据选调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比例的方可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5、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选调岗位具体条件所需的相关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
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报名人员参加陆良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应层次、相应学科考试。
考试科目设置、分值及教材。考试科目设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四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法技能》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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