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罗平县教师招聘144人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罗平县中小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4名,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同意的罗平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届未就业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罗平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罗平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7月1日。
5.曲靖市外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招聘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岗位仅限曲靖市户籍或生源考生报考。
6.具备招聘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
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招聘教学岗位相同, 不限所学专业。
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招聘教学岗位相同,不限所学专业。
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不限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
幼教岗位: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不限所学专业。
低层次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高层次教学岗位。
7.所有招聘岗位只笔试,不面试。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笔试。
8.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辞退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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