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大方县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及城区学校高中教师招聘180人公告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及城区学校高中教师共180名,特制定《大方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及城区学校高中教师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有关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二.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 三公开 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
根据我县教师编制状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及城区学校高中教师共18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100名、特殊教育教师10名、城区学校高中教师70名。具体职位及所需专业详见《大方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及城区学校高中教师职位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计算机及相关专业》设置。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高中教师面向师范类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招考,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特殊教育教师面向师范类应往届专科及以上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招考;
幼儿园教师面向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招考。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①报考高中教师职位的须为师范类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并持有与报考职位专业相对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舞蹈教师、心理学教师职位的不受师范类院校限制,但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专业相对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和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报考特殊教育教师职位的须为师范类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③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须为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9.无违法犯罪记录;
10.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5年6月18日仍在服务期内且未接转的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人员;
2.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3.截止2015年6月18日大方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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