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惠安县选聘农村中学教师到特殊教育学校任教7人公告
为缓解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长期缺编问题,确保开足开齐各门课程,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经惠安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聘一批农村中学教师到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范围
本县范围内农村中学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二、选聘岗位
拟选聘7人,分别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1人。
三、选聘对象条件
1.热爱特殊教育事业,有爱心和责任感。
2.年龄:男在50周岁以下,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在45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中学二级及以上教师技术职务,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5.在农村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6年以上。
四、选聘程序及要求
1.参加选聘对象应填写选聘报名登记表,经学校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参加报名。
2.由教育局、公务员局、编办等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
3. 选聘人选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初步人选,报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审批,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县教育局办理调动手续,并按原来学校已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继续在新单位予以办理聘任。
4. 选聘上的教师必须在特教学校工作满6年方可申请调动。
五、选聘形式
选聘采取笔试形式。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实践综合知识。试卷由教育局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命题和评卷。
六、时间安排
1. 2015年6月20日--30日,组织报名。
2. 2015年7月6日-9日,资格审查。
3. 2015年7月21日组织笔试。
4.2015年7月25日公布笔试成绩及初选结果;
5. 2015年8月,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参加选聘对象在报名时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个人连续任教年限学校证明。同时应确保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其他未尽事宜将由县编办、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研究确定,整个招聘过程的各项公告及结果均在惠安县教育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原标题:关于2015年公开选聘农村中学教师到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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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选聘农村中学教师到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报名登记表.doc
惠安县编委办 惠安县教育局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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