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凯里市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30人公告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遵循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15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1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凯里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结合凯里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
1.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3.本州户籍或本州生源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 三支一扶 计划、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和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的人员,不限户籍。其中: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人员报考截止2015年6月11日前服务期满一届及以上;
5.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毕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户籍不限。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即为招聘对象。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分别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和45周岁及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在读的非全日制2015届毕业生;
5.定向到具体行业、县的应届毕业生;
6.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人员截止2015年6月11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15年度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已签约的人员;
7.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报名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网、凯里市人民政府网、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示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6月11日9:00至6月15日17:00期间登录 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网网上报名系统 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凯里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交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凯里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6月20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由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由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6月11日9:00至2015年6月17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初审组具体负责。初审组成员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对照本《实施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并已交费的人员,初审组须下载并打印留存考生《报名表》信息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核政审等环节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交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有误的,须由本人向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申请,经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6月15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5年6月16日17:00前进行修改,资格初审部门在2015年6月17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网上报名确认及交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11日9:00至6月20日17:00在 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网 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交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5日上午9:00至7月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 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网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工作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考试科目:详见《凯里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的 笔试考试科目 栏。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上午 9:00 11:30。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凯里市,笔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前对拟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复审组具体负责。并按照《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复审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只进行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围面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笔试的考生,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但考生面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 三支一扶 计划、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 和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的报考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团委或 引导办 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团委、 引导办 、教育局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1份);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人员报考截止2015年6月11日前服务期满一届的需持当地县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报考定向招聘部属六所师范院校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公务员报考时,还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
7.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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