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厦门市筼筜幼儿园补充招聘2人公告(非编)
因工作需要,我园经研究决定招聘厨工1名,保育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厦门市户籍优先,性别不限;
5.年龄45周岁以下;
6.保育员: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并受过保育专业培训,有县教师进修学校以上培训机构培训合格证或劳动部门认定的保育员资格证书。持有健康证。
7.厨工:初中以上学历,持有健康证,擅长厨房事务,手脚麻利,卫生习惯良好,具备良好的协作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够吃苦耐劳。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须填写《厦门市筼筜幼儿园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电子扫描稿各1份,统一发至我园邮箱:yundangyou@163.com或送到我园保安室。
3.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5日-6月30日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5059946
三、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筼筜幼儿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五、考核
由学校考核小组对成绩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其它事项
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筼筜幼儿园负责解释。
原标题:厦门市筼筜幼儿园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简章
厦门市筼筜幼儿园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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