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江山市中小学教师招聘104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招聘网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及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第15号抄告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
具体条件: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报考学段不高于所取得教师资格规定的学段;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招聘对象
职教专业课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取得合格教师资格的录用人员,要求录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合格教师资格,否则延长见习期;两年内还未取得合格教师资格的,予以解聘。
普通中小学教师:具有江山市常住户口或江山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偏远山区小学教师:具有江山市常住户口或江山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受户口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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