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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佛山市启聪学招聘6人公告

来源:互联网 2017-03-17 21:23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1: 校医1人,从事学校医疗、卫生、保健等工作。

岗位2:图书管理员 1人,从事图书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岗位3: 特教教师1人,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工作。

岗位4:男生活指导老师1人,主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岗位5:女生活指导老师2人,主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岗位任职条件。

1.校医。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图书管理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档案学、图书馆学、信息资源管理专业。

3.特教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专业。

4.男生活指导老师。

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值夜班,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女生活指导老师。

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值夜班,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登录 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并经过 网上申报资料 和 单位资格审查 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由于本次招聘参加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统考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网上申报资料。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9:00时至6月4日17:00时,考生在上述报名时间段登录 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填写个人情况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资料填写完整后打印报名表。

单位资格审查。

1.审查地点。

佛山市启聪学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2号,邮码:528000,联系电话:0757-83820401 联系人:钟老师、杨老师。

2.审查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6月5日。

3.审查方式。

现场审核确认: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应携带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确认。招聘单位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快递材料确认:非佛山户籍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可以通过快递方式将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时间内投递到佛山市启聪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笔试资格的取消成绩,逾期投递到达的不确认,符合条件的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告知报考人员。

报名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应于6月10日9:00时至6月13日9:00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笔试。

时间:2015年6月13日上午9:00时-11:00时。

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试题统一由市人事考评办负责命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说课。

说课前30分钟抽签确定说课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说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说课。说课准备时间为30 分钟,说课时间为十至十五分钟,说课总分为100分,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说课成绩,面试、说课结束后向考生公布面试、说课成绩,非专任教师不参加说课。

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专任教师:笔试、面试、说课成绩按 4:3:3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非专任教师: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原标题:2015年佛山市启聪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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