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青海民族大学招聘公告
根据《2015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青海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组。
面试考官由学校公招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抽选,其中社会考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选派。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初试、现场资格审查、复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15年招聘《公告》及《报名指南》规定执行。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招聘计划保留
招聘岗位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比例为1:3及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岗位,均保留招聘计划。
因保留的招聘计划未形成竞争,考生最终成绩不足60分,或虽达到60分以上,但不适应我校对此岗位的业务要求的,经公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可不予聘用。
六、考试工作
参加范围
1、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岗位。
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
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考试,具体见以下 考试方式 。
3、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
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为试讲和现场答辩。
4、有藏汉双语要求的考核聘用岗位,复试或面试前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藏汉双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考试方式
1、教师、实验员岗位。
初 试
教师岗位初试为试讲考核,实验员岗位初试为实验操作考核。
招聘数与考生数超过1:3的,按招聘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比例不足1:3的,全部进入复试。初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生个人的初试成绩当场公布。
初试工作于5月30日前完成,具体初试时间、地点以我校网络公告为准。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于6月1日-3日在青海民族大学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复 试
教师岗位复试为试讲及现场答辩,总分100分。试讲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现场答辩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复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当场公布。
实验员岗位复试为实验操作,总分100分,复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等事宜以青海民族大学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2、全校行政管理岗位、理工科教辅岗位、辅导员岗位、图书管理员岗位、档案管理员岗位、学报藏文编辑岗位。
笔 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写作。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5月20日下午在我校东序校区校门对面的英华楼举行。具体考场安排及时间地点要求等以我校网络公告为准,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民族大学门户网站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 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重点从综合分析能力、知识应用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以青海民族大学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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