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黑龙江大学招聘72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大学2015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大学是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综合性大学,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其前身是1941年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俄文队。办学70多年以来,黑龙江大学形成全国高校独树一帜的对俄办学特色。作为黑龙江省学科门类、专业覆盖最广、后发优势最强的综合性大学,若干学科已进入国内一流行列。目前,黑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全国排名第6位,哲学学科排名第10位,法学学科排名第21位,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排名第26位,化学学科排名第29位,学校连续多年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在《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中跨入重点大学行列。
黑龙江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优势明显,共设有31个教学院部,拥有涵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11个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78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2个,可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5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99个;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学科群、12个一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拥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27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精品课程50门,国家级实验教学团队6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教学示范中心6个,入选国家 十一五 规划教材34部,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9所创业教育试点院校之一。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联合设立的中俄学院被教育部列入全国17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院之一。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二、招聘原则
从学科建设、梯队建设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学校 十二五 发展规划,着眼于长远发展,统筹规划。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注重引进高职称、高成果、高学历的高水平、高质量人才,重点引进对学科、梯队建设有重要补充及支撑作用的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一。
四、招聘条件
招聘的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应聘人员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或发展潜力大;工作作风及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崇高的学术道德。
3、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应为公办全日制统招本科,且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应为公办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4、应聘教师和科研人员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且岗位急需人才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不超过30周岁。
5、应聘人员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6、应聘人员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9:00至5月18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的同时,应聘人员需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与学位证及博士后研究经历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hr@hlju.edu.cn; 或者将其复印件通过邮寄的形式邮寄至:黑龙江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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