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民族学院直接考核招聘40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转发的通知》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对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回复意见的函》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5年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概况
四川民族学院是四川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学院位于情歌的故乡四川康定。学院现设有16个教学系,本、专科招生专业46个,教职员工787人,其中专任教师415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174人,占专任教师比重的4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教职工241人,外籍教师2人,现有在校学生9081人。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上查阅。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1.面向全国招聘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愿在我校工作5年及以上,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符合《四川民族学院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2.在高校工作满五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2015年7月31日前获国民教育序列硕士学历或学位的毕业生,且符合 一览表 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四川民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相关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按我院人才引进办法办理。具体引进条件及办理程序可在我院人事处网站上查询。
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符合本公告 一览表 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相符;不符者取消报考资格。
在职人员具备条件报考者,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的书面同意。
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直接考核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四川民族学院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四川民族学院网站后,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10日。
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 四川民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民族学院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资格初审:
报考者在提交《报考信息表》两个工作日内由用人部门和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民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打印《报考信息表》1份,供考核资格复审时使用。
五、考核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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