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隆昌县高中阶段学校新教师考核招聘5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广纳教育人才,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5名高中阶段新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名额共计5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
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2015届免费师范生。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4、政治思想素质好;
5、具有教师资格;
6、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确定拟聘人选、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发布信息
通过隆昌县教育局网站、各招聘学校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5月4日至5月15日18:00前。
2、报名及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学校负责。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到招聘学校报名,联系电话:
隆昌一中:0832-392930618981421843
3、报名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报名表1份,本人近期一寸彩照3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县外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表现和能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和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4、资格复审: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招聘学校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考核
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各聘用学校成立考核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工作和专业能力等情况,考核采取专业能力测试、上微型课、查阅相关材料等多种形式结合,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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