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职工63人公告
杭州市教育局所属杭州高级中学等18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63名。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教师类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三类人员: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具有杭州市户籍在杭州市区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杭州市户籍,目前不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
教辅类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两类人员:应届毕业生;其他人员,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杭州市户籍的人员。
招聘对象还必须符合下列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
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其中: 1.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如为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或者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需要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报名时须出具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2.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需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所需材料与2015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相同,毕业研究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 社会人员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应届毕业生 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毕业生;5.杭州市生源毕业生。
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5日至16日。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
3.报名方法: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4.在职教师报名须出具经原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
调整报名
5月16日报名结束后,18日在杭州教育网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应聘者可据此在5月19日进行调整报名或补报名。调整报名的要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再到新单位报名。调整报名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经调整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对个别紧缺岗位情况特殊的,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后予以开考。2015年5月20日,在杭州教育网公布报名情况和取消开考的岗位。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5月21日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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