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泉州第三中学考核招聘30人公告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2014-2015学年泉州市直公立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方案》精神,结合教学工作需要,制定我校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2.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在职公办教师和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在职教师:
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6年及以上中学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被评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骨干教师或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或者参加县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获奖者。
二、招聘岗位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如下:
1.《泉州市直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4.在职教师应提供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骨干教师、 教坛新秀 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参加县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的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教师应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民办在职教师应提供相应的职称、人事代理、社保证明材料。
四、考核的组织
1.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工作由学校组成的考核组实施。
2.考核对象:符合上述要求,经学校初审合格的报考者。
五、考核的内容
主要考核报考者应聘职位的专业基本知识、基本能力和教学能力,包括对应聘职位的认识、学科专业素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的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仪容仪态。
六、考核的方式
1.考核以实际教学能力考核、提问问题为主要形式。
2.学校提前2天电话通知报考者到校领取学校选定的授课材料。
3. 报考者根据学校要求,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年段班级授课。课后,学校考核组对报考者的教学进行提问。
4.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实际教学能力考核占80%、回答问题占20%。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5. 若个别岗位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超过3:1,由学校先对上述岗位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进行初试,并根据初试成绩高低按拟招聘人员与入围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际教学能力、提问问题环节考核的人员,初试成绩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分。初试形式为片段教学,学校提前2天告知初审合格的报考者。
七、考核时间
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八、考核成绩公示
考核成绩将在学校和泉州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泉州市教育局开展体检、考察、公示、录聘等工作。
原标题:泉州第三中学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方案
点击下载
2015年泉州市直学校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泉州第三中学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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