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衢州市直学校(单位)招聘23人公告(第一期)
为满足市直学校对工作人员的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06年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市直事业单位紧缺专业、特殊岗位认定和人才外招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衢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2015年第一期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用人单位申报需求,经审核,2015年第一期我市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人。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招聘的范围、对象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面向衢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招聘:衢州中专校园电视台、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和衢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面向全国户籍;其它岗位面向衢州市户籍。户籍以2015年5月8日前所在地为准。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面向全国可不受生源和户籍的限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的,本科需为师范类对应专业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取得毕业证书的按社会人员报考;中小学教师报考取得录用通知书后,在2015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
报考的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的义务,遵守纪律,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79年5月8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4年5月8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 工作经历或教学经历 是在2015年7月30日前累计的工作或教学经历年限。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4月30日前市人力资源社会局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衢州人才网、衢州教育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8日至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00;衢州中专。
2.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一吋免冠近照3张;
3.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报考者原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应聘相应岗位,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4.报名费用参照浙价费[2004]14号文件精神,每人每科40元。
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按1:3比例开考,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
核减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报名费发票于2015年5月20日到市教育局210办公室。
笔试
1.本次招聘笔试科目为教育类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类公共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
2.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内公布。
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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