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成都大学招聘61人公告
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成都大学面向社会招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共计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人事代理人员的个人档案交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管理,受聘期间的工资、福利和校内津贴等待遇参照学校同级别人员的标准执行, 五险一金 按城镇职工标准购买。三年聘期满后,经考核者可按国家规定程序纳入编制内聘用。
三、应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学术背景;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在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及应聘材料初审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 5月8日。2015年5月8日以后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表2照片栏中的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cdrsc@cdu.edu.cn。报名表按以下格式命名:报考岗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为便于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不要将报名表中的表1和表2拆分发送。
专任教师岗位考点设在成都,行政管理及辅导员岗位设成都、武汉、北京三个考点,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要明确勾选参加考试地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名无效,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1.因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的;
2.报名表表2照片栏中未粘贴本人电子照片的。
材料初审及原件校验
由学校组织工作小组,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初试人数与招聘名额5:1的比例,确定进入初试人选;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足5:1的岗位,将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相关通知将于初试前在成都大学校园网首页 校园公告 和人事处网页 通知公告 栏内发布。
进入初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初试。
初试结束后,学校对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原件校验,考生须向学校提供学历、职称等证明材料,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校查验原件后收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校验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向学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经查实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情况的,取消其初试成绩及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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