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招聘9人公告(第二批)
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充实我校教师招聘网师资队伍,优化教师结构,江苏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招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年龄在40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招硕士研究生岗位以上的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4月30日09:00-5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5月2日09:00-5月16日16:00。
网上确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5年5月18日9:00-16:00登陆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专业技能测评;②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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