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医科大学招聘60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是集西医、中医、药学等学科专业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科大学。现设有14个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专业19个,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招收七年制本硕连读学生。建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68个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及博士后的完整医学教育体系。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口腔医院5所省级医院为直属附属医院,共开设病床8810多张。河北省人民医院、唐山工人医院等14所医院为河北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此外,学校另有60余所教学医院和实习基地。建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17个省级重点学科,15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建有2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8个省级研究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河北医科大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5名、管理岗位人员1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2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4月2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2013年6月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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