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和工作人员招聘63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准,我校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位于滹沱河畔,地处石家庄市西北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占地3000多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被誉为 花园式 校园。现有15个本科学院、5个教学部与教学中心以及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校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其中 产业经济学 为河北省重点学科;现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1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12个专业硕士授权专业。学校设57个本科专业,面向23个省招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生达32000多人,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分层培养模式和模块化课程体系,努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着力培养经世致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辅导员岗位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以下。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经贸大学拟公开招聘6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21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统一安排。
2.其他报名方式。
考生也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受理。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8时 4月27日下午6时。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具体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
电话:0311 87655645;传真:0311 8765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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