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招聘7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准,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学院于2001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是省内唯一的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专科院校,其前身是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河北省艺术学校,始建于1955年,在校生3000余人,坐落于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学院性质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河北省乃至全国培养高水平专业表演艺术人才和文化管理、文化服务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2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4月2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统一安排。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5月4日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参加资格复审。
2.其他报名方式。考生也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受理。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08时--27日17时。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电话86665023,传真86665023,电子邮箱rsc86665023@163.com。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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