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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3人公告(长期)

来源:互联网 2017-03-17 21:28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学历为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学风端正,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科研能力;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本公告为全年招聘公告。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后接受报名,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本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厅、省教育厅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网上确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经贸学院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开考时间及地点以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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