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抚顺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抚顺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实际,经抚顺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符合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
5、报考者为研究生学历的,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且本科阶段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年龄须为40周岁以下之后出生);报考者为本科学历的,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年龄须为35周岁以下之后出生)。
6、报考财会岗位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中小学岗位需持有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如招聘岗位或岗位的招聘条件有所调整,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和面试考核两种招聘方式。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招聘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2:1,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招聘的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三、招聘步骤
1、发布招聘信息
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信息,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抚顺教育网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发布。
2、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4月27日-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抚顺市政府大楼425房间。
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复核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收取报名费50元/人。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由考生根据本公告认真填写《2015年抚顺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报考人员要与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实,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与岗位的招聘条件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2015年抚顺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并需粘贴照片;
②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⑥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⑦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交①②③。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领取笔试通知书
参加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报考者5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凭缴费收据到市政府大楼425房间领取笔试通知书,应聘人员要仔细核对岗位代码,并注意查看笔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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