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聘2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市城乡建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详见《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备《一览表》列出的招聘条件;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其学历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实施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
报名要求
1.教师岗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5月8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30 1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一览表》中所列的联系方式,直接与相关部门联系并递交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组织人事处复审。
报名材料如下: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
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1份;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应聘者本人的劳动合同或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明细或工资单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学术性代表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上述材料前5项为材料。
2.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4月30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30 1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1张到我院组织人事处报名。其余材料在笔试结束后的资格审查环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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