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大学招聘11名专职辅导员及校团委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大学2015年毕业生招聘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招聘学生工作专职辅导员及校团委工作人员若干名,招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员及岗位职责
1.专职辅导员10名。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及发展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工作。
2.校团委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和共青团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开展和文化艺术类学生团体的指导工作。
二、招聘条件
1.2015届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一本全日制本科,国外取得硕士学位者其硕士学历须为两年制及以上硕士教育。应聘者须于2015年7月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中共党员。
3.学习成绩良好,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综合素质较高,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
4.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专业不限,应聘校团委工作人员岗位的应为艺术、中文或新闻等相关专业。
5.毕业生选聘,硕士应聘者年龄须在27周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年龄须在24周岁以下。
6.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应聘校团委工作人员岗位的,应在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有一定专长。
四、报名时间及招聘程序
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7日。
招聘程序。有意应聘的毕业生须通过 安徽大学人才招聘网 首页左侧 应聘登陆 平台注册登陆后进行网上应聘,网上应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应聘者点击 应聘登陆 平台的 应聘注册 按钮进入注册界面,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
2.提交应聘材料。应聘人才登陆 安徽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后,选择应聘的具体岗位,填写个人资料,并在 简历信息 栏内上传个人简历,个人简历材料须包括:简历、前期学历学位证书图片、表明个人水平与素质的有关材料。简历材料大小一般不超过2M。
应聘学生工作专职辅导员须同时上传《安徽大学专职辅导员考核意见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干部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部门工作鉴定,所有提交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简历材料后,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及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通过系统中的 应聘进程查询 了解应聘进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选拔。学校对复核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考核选拔工作。
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过考核选拔拟录用的毕业生进行7天的公示。
签订就业协议及体检、心理测试。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经人事处提交学校审定同意后,由人事处通知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在安大工作至少满四年。同时毕业生须到指定医院参加体验,并参加我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如测试不合格,学校将解除就业协议。
五、聘用性质
人事代理,具体参考《安徽大学人事代理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原标题:安徽大学2015年专职辅导员及校团委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点击下载
安徽大学专职辅导员考核意见表.doc
人 事 处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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