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编外教师招聘6人公告
根据2013年6月26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3〕16号精神,为满足鹤峰一中教学工作需要,2015年公开招聘鹤峰一中部分学科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编外教师6人,具体岗位及名额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地理1人,物理1人,化学1人。
二、招聘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能胜任聘用岗位工作,安心在本地工作,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二本以上院校毕业生。
年龄:本科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对象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11日至2015年4月19 日,应聘者携带有关证件到县一中办公室报名或网上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小2寸彩照3张、应届毕业生所需证件由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明及毕业生推荐书。
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带齐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4月20日上午12:00前到县一中办公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方式
笔试:2015年4月20日下午2:30至4:30在县一中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2015年4月21日上午8:30在县一中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由讲师组现场评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参加面试的人员按拟招聘岗位的1:3比例进入,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及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七、聘用程序及说明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及体检结果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与县一中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备案,试用期一年。一年后考核合格继续聘用,在空缺编制许可的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择优考核进编,考核不合格者解聘。
聘用后待遇与事业单位统一招考正式录用大学毕业生的工资福利待遇相同。
试用期满,经考核录用后,须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协议,聘用期间实行人事代理。
联系电话:鹤峰县人才交流中心 张娇 电话0718-5281060
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 刘艳 电话0718-5283050
原标题:县人才交流中心 县一中关于公开招聘编外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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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一中报名表.xls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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