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益阳市大通湖区中小学教师(幼师)招聘41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经报请区委、区管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若干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公开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
三、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履职,服从分配。
3.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年龄要求:满18周岁,计算截止日期2015年4月17日。
5.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考核时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发布公告
2015年4月10日,招聘公告在益阳市大通湖区门户网站和益阳市门户网上发布。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7日-4月24日。
2.报名地点: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五楼中号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条件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小学教师的考生同时须持户口簿、经代课学校、乡镇中心校确认的代课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近期同底一寸3张彩色免冠照片。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大通湖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实行全程资格审查。报考者与招聘所需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5年4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发展局五楼中号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愿放弃。
招聘计划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1:3的比例方可开考,否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考生参加综合考试及体检均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
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专业技能和政策法规。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150分钟,卷面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大通湖区一中
笔试查分:考生如对公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5月6日前书面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查分,查分范围只涉及漏评、漏合、错记、错合,不涉及评分标准及宽严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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