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信丰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48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网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幼儿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今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4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 公开、公平、公正 ,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教师。
二、招聘计划
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48人,其中定向生27人,向社会公开招聘21人。
三、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教事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赣州籍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定向生招聘按原签订协议办理。
4、凡已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和当地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意见证明后方可参加报名。
5、近五年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刑事处罚、违反计划生育例
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具备本次招聘资格。
四、招聘办法
1、采取笔试和说课方式进行。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应达到3:1以上,报考人数未达到此比例要求时,将根据报考人数比例缩减招聘岗位。定向生按原签定协议招聘。
3、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以2015年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专用教材《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为准,教材第二部分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教材第一部分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和第五部分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教材其他部分专业知识为。
4、说课。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说课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说课。说课分值100分,说课方案另定。
5、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说课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预录对象。岗位末位总分相同者,按说课成绩高低顺序提出拟聘对象;说课成绩相同者,按笔试中教材其它部分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提出拟聘对象;若笔试教材其它部分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者,则按笔试中教材第二部分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成绩高低顺序提出拟聘对象。
6、拟聘名额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出现指标缺额,依次递补。
五、报名、资格审查与录用
1、报名时须带以下材料:两张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证、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考试需缴考务费150元。
3、体检。预录对象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录取。
、经体检、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办理聘用有关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信丰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满5年的,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①{C}伪造、涂改证件、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C}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历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③{C}2015年7月10日前不能按时提供报到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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