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3名高层次人才公告(二)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3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学校始建于1984年。2002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最早独立设置、浙江省唯一一所医药类专科层次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浙江东部海滨港城宁波市南高教园区,面向15个省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下设药学院、生物与制药学院、经营管理学院、中药学院、食品学院、医疗器械学院、基础学院、成教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图书信息中心等教学、教辅机构。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6%。学校教职工400余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所占比例为24.7%,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为47%,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56.4%。拥有计算、实验、实训中心及16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教学仪器设备先进,总值达到5600余万元;馆藏图书丰富,总数达64万册,中外文期刊1000多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4月17日。
2、报名办法:登陆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点击 人才招聘 ,并下载公告中的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rsc@mail.zjpc.net.cn,邮件主题请标明 应聘岗位+姓名 。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将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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