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聘19名事业编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大学同意,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宁波大学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分类类别为独立学院,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学院现有高级职称人才7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才1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才70余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人才25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人才3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备注:职称、职业资格的取得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学校学籍证明且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情况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5年4月30日;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网站或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填完后发送邮件至zzrsb@nb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 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邮件需包含报名表、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及职称、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者,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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