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人员招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人员10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身体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报考者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报名程序
信息发布
经上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本招聘方案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和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等网站公布。
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22日16:00点前,登录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按系统要求填写《2015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学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 确认提交 按钮,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80元。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3、资格初审。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资格初审通过但未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布后,登陆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1、实际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若不足3:1,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考试主要考察岗位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环节、成绩折算比例等详见附件中具体岗位要求。
3、设置技能测试环节的岗位,根据笔试、技能测试合计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设置技能测试环节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设置笔试环节的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所有岗位面试阶段均设置合格线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资格复核。考试前,学校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核。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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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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