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金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5人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经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我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聘用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考核聘用的的职位、名额及范围
具体详见附件《金阳县2015年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公开考核聘用人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
5.符合考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具体条件
1.年龄:年龄在18-35周岁;
2.学历:学历及专业应符合《金阳县2015年公开考核聘用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的要求;
3.非在职人员。
所有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取得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报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验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院校处分的;
5.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公开考核聘用的程序和方法
报名
本次考核聘用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由金阳县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到大专院校现场报名。大专院校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待确定后由各院校招生就业部门宣传和张贴公示,凡有意报名的应往届毕业生按时到考核聘用点报名,由县考核聘用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也可联系报名联系人。
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金阳县2015年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一寸彩色照片4张,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但必须提供所在高校加盖鲜章的在校学科成绩表原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经报名资格现场初审合格进人面试的考生,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签约者签约后面试考务费退还本人,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免交面试考务费。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及以后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考核的内容及方式
考核采取先察看应试者的学籍资料,然后通过面试的形式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考核测评,最后确定拟考核聘用人员的方式进行。如报名符合条件考生人数与职位人数一致,将直接把符合条件考生确定为拟考核聘用人员,而不进行面试。面试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内容和方式逐项进行综合考核测评,最后确定拟考核聘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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